济南步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山东大学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根据《山东大学供应商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19】033号)第九条之规定,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将济南步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列入学校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一年内参加学校的招标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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